《关于可再生能源生长“十三五”妄想实验的指导意见》(生物质能部分)
在《可再生能源法》以及有关政策支持下,我国可再生能源工业快速生长,手艺水平显著提高,制造工业能力快速提升,市场应用规模一直扩大,为推动能源结构调解、�;ど樾魏团嘤蒙ば露苁┱沽酥饕饔�。为深入贯彻能源生产和消耗革命战略,实现可再生能源工业一连康健有序生长,国家能源局出台了可再生能源生长“十三五”妄想:
生物质发电(主要包括农林生物质发电和垃圾燃烧发电)“十三五”妄想结构规模一次性下达。各�。ㄇ⑹校┠茉粗鞴懿糠制局ね虢峁�,组织开展项目批准事情,每年2月尾之前上报上一年度项目批准及建设运行情形。“十三五”中期组织开展外地区生物质发电“十三五”妄想修编,举行转动调解。
鼎力大举推进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从严控制只发电不供热项目。将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作为县域主要的清洁供热方法,为县城及农村提供清洁供暖,为工业园区和企业提供清洁工业蒸汽,直接替换县域内燃煤锅炉及散煤使用。因地制宜推进城镇生涯垃圾燃烧热电联产项目建设。
纳入生物质发电“十三五”妄想结构计划的是切合国家可再生能源基金支持政策的农林生物质发电和垃圾燃烧发电项目。不切合国家可再生能源基金支持政策,或者不申请国家可再生能源基金支持的结构项目,不纳入本妄想结构计划。有关地方能源主管部分批准建设妄想结构计划之外的生物质发电项目(沼气发电除外),由所在�。ㄇ⑹校┤险娼饩鼋蛱式鹞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