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2017年工业燃煤锅炉实验清洁能源刷新资金津贴步伐出台
2017-11-24
团结乌鲁木齐工业燃煤锅炉使用现状,该市出台了相关燃煤锅炉拆改和政府资金津贴的标准和政策。该市周全推广自然气、地热、沼气、太阳能、电等清洁能源及可再生能源(生物质成型颗粒燃料)使用,按对全市规模工业企业燃煤锅(窑)炉实验清洁能源锅炉节能环保刷新,大幅降低因燃煤造成的种种污染物排放。
1.工业燃煤小锅炉的热源设施建设,给予10万元/蒸吨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津贴。
2.工业燃煤小锅(窑)炉带厂区内自采暖供热的二次管网建设用度,由企业自行肩负。
3.租用城中村住民自建房的工业企业,其中燃煤设施手续齐全的单位的清洁能源刷新用度由各区(县)自行筹措资金解决,土建、燃气、配电、隶属设施等资金由刷新单位自筹;燃煤设施无手续或不正当的由各区(县)自行组织拆除。
4.接纳自然气锅炉,企业红线规模外的燃气管网设施的建设投资,由供气(水、电)单位与刷新单位配合肩负。
5.接纳电采暖供能的锅(窑)炉,企业红线规模外的供电设施的建设投资,由供气(水、电)单位与刷新单位配合肩负。
6.接纳轻质柴油锅炉,其辅助设施由刷新单位自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