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宝鸡市燃煤锅炉拆改奖补标准
2019-08-28
凭证拆除燃煤锅炉的蒸吨数、刷新锅炉的蒸吨数等因素,津贴金额不等。
1、对拆除燃煤锅炉的单位,凭证燃煤锅炉的蒸吨数,以每蒸吨1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津贴;
2、对拆除原有燃煤锅炉后刷新为自然气锅炉或者电锅炉的,在享受拆除津贴的基础上,凭证原燃煤锅炉蒸吨数,再凭证每蒸吨1万元的标准予以津贴;
3、对地处山区的敬老院、公立学校、医院拆除原有燃煤锅炉改为生物质专用锅炉的,凭证原燃煤锅炉蒸吨数,以每蒸吨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津贴,不再享受锅炉拆除津贴;
4、对地处山区的其他单位拆除原有燃煤锅炉改为生物质专用锅炉的,凭证原燃煤锅炉蒸吨数,以每蒸吨2.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津贴,不再享受锅炉拆除津贴。
申报奖补资金,需锅炉拆改单位向各县区生态情形部分提供相关资料,市、县两级生态情形部分审核通事后,拨付奖补资金。